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刑事诉讼
刑事鉴定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法律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诉讼
刑事鉴定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案例
刑事审判
经济犯罪法规
罪名分析
管辖知识
刑辩指南
刑事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犯罪状态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
发布时间:
2018年6月29日
来源:
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
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2019年不属于犯罪未遂情形有哪些?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
2.2019年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3.2019年犯罪未遂的分类有哪些?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4.2019年犯罪未遂的概念是什么?犯罪未遂具有哪些特征?
5.如何认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上海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56499849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