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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妇追凶17年”案宣判 刑法追诉时效

发布时间:2017年4月8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河南“农妇追凶17年”案宣判

2016年9月30日,河南追凶农妇李桂英等到了一份来自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月4日,被害人家属决定将这份判决书对外公布: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农妇追凶十七年”案件最后落网的两名被告人齐好记、齐扩军进行了一审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好记、齐扩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齐好记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齐扩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事件回顾:1998年,河南农妇李桂英的丈夫被同村5人伤害致死,而5名犯罪嫌疑人却一夜之间销声匿迹。李桂英从此踏上了追凶之路。十七年间她遍访十几个省市,为警方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截止到2015年底,本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悉数抓获。在归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齐学山、齐保山先后于1998年3月和9月被北京警方和山西警方抓获,后被项城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11年3月,第3名犯罪嫌疑人齐金山在乌鲁木齐被抓获,2012年1月,齐金山一审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2015年7月13日,周口中院改判齐金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齐金山提出上诉。

2016年6月16日,最后两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齐好记、齐扩军故意杀人一案,在河南省周口市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9月16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

刑法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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