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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0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步骤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交纳考试费、打印报名凭证、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补报。依据司法部公告要求,上海市司法局公告已在司法部报名网站、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东方法制网、东方律师网、中国上海门户网、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有关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的最新动态,报名人员可登录http://www.sk.justice.gov.cn查询。 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因不具备网络配置条件或本人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可由本人在6月 20日至6月30日期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考试费等报名必须的相关资料到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1621室)。问:如何登录报名通道?答: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点击进入“司法考试报名通道”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阅读报名系统发布的重要事项→阅读司法部公告→选择报名地点“上海市”→阅读上海市司法局公告→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流程图问:如何填写身份信息?答: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根据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分辨不同对象给出不同的报名条件和提示路径,引导报名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作出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承诺。1、报名人员“姓名”不可输入数字、空格、标点等非文字信息;如姓名为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代替。2、报名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码应包含18位数字或者17位数字加大写“X”。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3、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凡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均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问: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在上海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答: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以及具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凡在上海考区报名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方式等有关事宜,原则上与内地其他报名人员相同。报名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按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时应当提交的材料(详情请查看司法部公告),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本人身份条件信息、学历条件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网上交纳考试费,打印报名凭证、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补报。问:如何选择报名地点?答: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凡在上海考区报名人员,报名地点应统一选择“上海市”。在网上交纳考试费前可根据本人需要自主选择报名地点,但网上交纳考试费后,如需要调整报名地点到其他省市,则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报名地重新交纳考试费,原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在司法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地点原则上不得更改。问:外省市户籍人员是否可在上海报名?答:对于户籍在外省市人员,只要符合报名条件,都可以在上海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不受户籍限制,不需要提供本人在上海工作、学习或居住证明材料。户籍地与本人身份证居住地不一致不影响报名。问:如何填写户籍信息?答:网上报名时,填写户籍地应当以本人户口簿为准,所填写的户籍地应当与本人户口簿相一致,选择“户籍所在地”需明确到地市(旗)县。凡选择的户籍地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显示,并给予“是否享受或放弃放宽报名政策”的提示选项。凡提交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报名人员,按照政策规定户籍所在地必须是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需补充填写户号(户口簿编号)、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名称、与户主关系、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信息。问:哪些有效学历证书可以报名?答:2014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学历证书为: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6、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就读香港、澳门高等学校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所在学校已出具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以填报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做出相关承诺。7、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学校的,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办理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问:如何认定报名学历条件?答: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对于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就读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4年本科毕业生,可以先行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信息,在当年司法部规定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已经参加考试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凡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报名人员须承诺考试成绩合格,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问:如何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答: 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应符合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凡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的学历,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设在上海学历证书认证办理机构: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受理大厅)。详情请查看: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问:如何填写学历证书编号?答:对于已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毕业证书编号应统一填写“电子注册号”,没有电子注册号的应填写“证书编号”。对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凡教育部已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证编号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如教留服认台湾【2013】×××号。如学历证书认证材料已提交教育部认证部门,认证报告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可凭学历认证受理通知书报名,毕业证书编号可暂填写“无”,并说明原因,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出具后再补充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对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或已经完成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全部学业,但报名时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学历项应选择“本科”,本科类别应选择“已毕业或2014年应届毕业”,毕业证书编号选择“暂无毕业证书”,并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原因。特别提示:凡此类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范围。问: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哪三个要件?答:“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5年应届毕业。就读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大学或国外大学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此项政策报名范围,不符合报名条件。问: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填写学历类别?答: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毕业院校已出具延长学籍决定至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由所在院校出具在读学籍格式证明(司法部报名网站可下载),其学历视为“本科毕业”,本科类别应统一选择“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不需要填写毕业证编号。问:如何选择毕业院校?答:网上报名选择毕业院校时,可输入关键字进行查询选择,持国外学历人员,毕业院校可选择“外国大学”,如果查询列表中无法查询到本人毕业院校,可选择“其他”,在承诺信息中必须填写毕业院校全称。问:如何填写联系方式?答:“联系电话”要求填写能够联系的号码和通讯地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报名人员“联系电话”,要求填写内地可供联系的号码。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更需及时更改。问:报名人员何时提交毕业证书及所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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