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积极服务自贸区建设探索扩大法律服务行业对外开放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5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近日,司法部正式批复同意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允许在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协议方式,相互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在自贸区内实行联营;允许已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港澳律师事务所参与前述试点工作。方案在探索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推动法律服务市场开放上有新突破,标志着本市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对此,市司法局迅速研究落实相应举措: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在自贸区内设立行政监管派出机构,依法履行对区内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职责;二是抓紧制定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和配套措施,严格规范执行各项开放政策;三是在自贸区内建立一门式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发挥律师、公证等行业组织的作用,为自贸区内的企业及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对每一项措施都明确了推进落实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