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新进公务员培训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7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为使新进公务员尽快掌握业务知识、更好适应岗位需要,积极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宝山区司法局党委举办了新进公务员培训班。本次培训中,该局大胆创新培训方式,突出“六个关注”,注重日常工作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业务培训与学风建设相结合,集中授课与现场教学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有力保证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实现了预定培训目标,得到该局领导、各业务科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及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一、关注质量,强化思想认识。本次培训学员为该局22名新进公务员,平均年龄31.5岁,其中研究生学历占40.9%,具有年龄差距大,岗位分布广,基层经验少,司法行政知识弱等特点。为在短时间内调动所有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与学习热情,该局着重从三方面入手。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该局党委书记季文武参加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向培训学员介绍了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艰巨任务和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要求各位学员增强司法行政工作者身份意识,把这次培训当作一次很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端正态度,增加思想压力、工作压力、激情压力,从头开始,从零开始,努力学习、积极专研司法行政各条线业务知识,尽快熟悉业务,实现角色转换,积极承担起岗位职责,努力做好人、用心做好事,真正在培训中获得成长。二是加强学风建设。培训期间,该局政治处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学风建设的要求,执行严格的考勤与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学员,积极认真参与各项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与补课制度,9个月来,除个别学员因重要会议、身体不适等原因请假外,其他学员均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三是营造竞争氛围。培训期间,该局政治处为每位学员准备了统一的笔记本,并在培训结束时,举办培训笔记评比活动,通过评比活动,督促学员认真记录,查遗补缺,相互学习,寻找差距,在良好的竞争氛围中不断学习进步。二、关注过程,创新培训方式。此次培训充分总结过去办班经验,探索实行一系列提高学习实效的培训方式。一是创新培训安排。改变以往培训班封闭式脱产培训的方式,采用每月一天的学习形式,做到工作与学习时间合理分配,给予学员充分的自学与巩固时间。二是创新授课形式。授课老师由司法局各科室、条线主要负责人担任,授课内容紧密结合业务实际,改变以往强调理论知识灌输的方法,通过操作流程介绍与具体案例分享,使培训课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丰富培训载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设置,课堂授课与现场教学并行,学员们不仅熟悉业务知识,同时走访各街镇,熟悉司法所具体操作实务及各街镇主要概况,了解宝山区情、镇情,便于工作开展,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关注发展,提升思考能力。培训班着力培养提高学员综合素质能力,要求学员不光要会听写、会学习,更要会思考、会表达。按照培训班教学安排,每位学员顺利完成了区司法系统党建研究和监察理论研究论文各一篇。为了更好帮助学员完成论文,加强思考,培训班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名师指导授课。5月中旬,特邀原区司法局局长助理——上海理工大学刘丽华副教授为全体学员作写作辅导报告。刘教授分别从论文写作意义、写作选题、写作形式、写作内容等方面作了讲解与辅导,使学员对论文写作的重要性与实际写作技巧有了新的认识。二是自主调查研究。6-8月,学员们通过研究与梳理,分别确定论文选题、写作提纲并完成初稿。三是专家点评改进。8月中旬,召开论文写作推进会,特邀该区区委党校鲁月棉副教授对其中10篇论文指导点评。会上,被点评论文的学员分别从选题背景、写作思路、文章内容等角度进行交流发言,随后,鲁月棉副教授逐一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与专家面对面的交流,一方面使学员们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到差距;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员的自我表达能力。会后,所有学员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优秀论文被择优推荐参与市、区论文评选活动。四、关注成效,激发自我成长。此次培训不仅使学员们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能力,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更好地清晰认识自我、审视自我。一是注重自我定位。开班之初即要求学员撰写思想体会,能够让学员们更好的剖析自我,明确自我,发展自我。二是注重自我管理。此次培训,学员在政治处指导下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活动,完成培训简讯,组织分组讨论等,进一步锻炼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三是注重回顾总结。培训结业时,培训班分成两组进行讨论交流,学员们分别结合自身所学、所思、所感、所悟,畅谈培训收获。结业式上,4名学员代表作交流发言,进一步强化学习成果。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上海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499849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