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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法所 "三横三纵" 基层大调解格局形成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来源: 司法部网站 记者 刘建  在上海,一个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机构正时时刻刻守望着城市的平安与和谐,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逐渐熟悉、信任、寻找、依靠它———这就是遍布全市各个街道乡镇的219家司法所。  宽敞整洁的调解室、谈心室,装备齐全的办公用具,热情精干的接待人员……记者来到地处镇中心繁华地段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司法所,不由得眼前一亮。“实际上绝大部分司法所都已具备了良好的办公条件。”上海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商忠祥介绍说,“2006年至2008年的3年间,正是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超过37万件,为创建‘平安上海’立下了汗马功劳。”  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最近实地察看了多家司法所,他指出,“以司法所为平台,构建基层的大调解格局,更多采用调解方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多兵种”协同作战大调解格局全覆盖  打造一个能够联合诸多兵种,协同多种手段的平台,从而推动大调解格局的形成,是上海近年来在司法所建设中的一项不懈追求。  “我们可以用‘三纵三横’四个字来概括目前上海大调解格局的现状。”商忠祥介绍说,“‘三纵’,是指相应的调解组织已经在区县、街镇、居村委实现了全覆盖;‘三横’,是指受理的事项范围包括各类民事委托、司法信访和轻伤害、治安案件。”  嘉定区是上海的工业大区,近年来在劳动就业、职工保障等方面的纠纷数量大幅度增长。去年8月,区司法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业化的劳动司法所。嘉定区司法局局长吴建军表示,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能使劳资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劳动争议案结事不了的后遗症。短短半年,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室已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724件,涉及各种补偿、赔偿、追回欠款共计448万余元。  成立于2006年的普陀区医患纠纷调委会被誉之为“零成本、高效率、无后遗症”,其组成人员有退休不久的医政工作人员、司法机关人员和律师,以人员的多元化来保障调解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他们确立了“不收费且一个月内办结”的原则,两年多来接待咨询240余人次,调解医患纠纷164件,赔偿标的近300万元。至今没有一例当事人反悔、上访或者再诉至法院,实现了医患双方及社会的和谐共赢。  将调解工作引入商务楼宇是上海的又一项首创。2007年,上海市静安区在紫安、聚安两座商务楼宇内建立了商务楼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处楼宇物业与商住户之间、不同商住户之间、商住户与员工之间的各类纠纷。两家商务楼调委会均设置了“热线电话”,实行值班制度,由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并设立了专门的调解信息员,一旦发现有调解或预防矛盾的需要,立即联系相关的调解员和律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合二为一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  建立并完善街镇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室,探索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合二为一机制,以求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上海的这项成功举措,使人民调解形成一股强大的斡旋力量。  始于2003年的试点工作首先在长宁区推开。为了方便群众,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与信访代理资源整合,在街镇层面组建了“合二为一”的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室,并将其作为社区公共安全维稳体系的组成部分,借助人民调解网络,将大量的信访通过人民调解消化,在消化的过程中再进行代理,在代理的过程中再消化。  成立于5年前的“李琴工作室”是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标兵李琴的名字命名的,它也是全国首家街镇层面的专业化人民调解机构。为使人民调解和信访代理职能的充分融合,“李琴工作室”首先在人员配备上加设了一名专职信访代理员,同时将各居委的调解干部列为社区信访代理员。他们还聘请了一些社区积极分子为信访信息员,从而完善了街道信访代理的工作链,使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委托信访事项。  2008年6月,江苏街道189户业主为他们小区中间的一幢空置房突然装修、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准备集体上访。李琴闻知后及时深入到该小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主动代理居民的信访事项,然后根据信访要求走访相关部门,并多次联系该楼房东某企业负责人与其沟通交涉。通过多次协调会,最终使企业和居民达成协议,至2008年年底,189户居民已全部与该企业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得到了数量不等的补贴款项。  2007年、2008年两年,“李琴工作室”共受理信访代理63件,其中5人以上的集体件有10件,共涉及户数378户。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他们创下了100%的办结率。  加强“两者一平台”建设提高调解纠纷处理能力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注重发挥司法所作为社区调解的指导者、调解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者和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基础平台的作用”———被称为上海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两者一平台”经验。  要把各种纠纷解决在基层,就必须在提高调解水平上狠下功夫。各司法所对基层调委会和街镇工作室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严格落实审核、盖章、备案制度,并制定详尽的工作考核目标和岗位责任制,把协议书的制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不断提高协议书制作质量。同时,还定期邀请资深法官、律师、公证员等给调解员讲授法制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  为了快速有效地调处社会各类矛盾,不少司法所充分利用地区法律专业人才资源,不断充实调解队伍力量。松江区叶榭镇司法所联合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工作优势,建立起了一支二十余人的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根据志愿者特长有针对性地引导其开展调解工作。他们还聘请了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老党员,组建了一支372人的村、楼组信息员队伍,主要负责排摸区域内的不安定因素,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浦东新区司法局于2008年实施了人民调解“五十、百、千、万”工程,即全区拥有50个以上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拥有100名以上上海市首席人民调解员和一级人民调解员,使新区的人民调解组织达到1000个以上,拥有1万名以上的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志愿者,做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  今年春节前夕,浦东新区高东镇121名外来建筑民工因拿不到劳动报酬,与某公司发生冲突,他们占领公司,围攻老板,强烈要求解决拖欠的工资。司法所闻讯后迅速组织人员介入,一边做好农民工的安抚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一边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拟定解决方案,然后运用娴熟的法律技能,把欠薪单位的有关债权做了合法处理,又迅速厘清了欠薪账单,只花了几天时间,就把全部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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