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名分析

闵行区司法局以社区矫正中心为依托健全矫正衔接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8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闵行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本市相关规定,以社区矫正中心为依托,健全衔接机制,严把入矫环节,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取得良好成效。一、成立专职机构,发挥调查评估“第一防线”作用2012年1月,该局成立了社会调查办公室,专职从事监狱对罪犯假释前的征求意见、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诉前、法院审前社会调查,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调查评估工作。调查办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五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形成了调查评估“五步法”,突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调查评估工作特色。 二、把握入矫环节,发挥入矫教育“第一堂课”作用矫正中心采取启用“社区矫正告知书”、开展入矫前教育、指导个别化矫正方案、实行未成年人分类教育矫正等措施,统一规划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分类教育矫正。社区矫正中心对未成年人进行不公开的宣告,安排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不安排参加区级和街镇的集中教育和集中社区服务,对其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予以封存。三、整合司法资源,努力实现社区矫正“无缝衔接”一是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区域审矫对接机制。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建立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对接制度。三是建立三方教育训诫机制。每季度新收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营造严肃的刑罚执行氛围。四是建立检察官入驻制度。区检察院安排检察官入驻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协助、监督矫正中心工作开展,协调疑难个案的处置。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上海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499849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