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司法局着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5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徐汇区司法局以社区矫正中心为统一监管平台,切实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着力推进工作流程和执法环节的规范化建设,强化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刚性要求,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正的改造质量,取得明显成效。一、适应职能发展,构筑社区矫正统一执法平台为了正确履行区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执法职责,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的三大任务,徐汇区司法局通过合理规划,精心建设集“执法、监管、矫正、枢纽”功能四位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实现了“名称、标牌、用色、设施、功能”五个统一。徐汇区社区矫正中心整合了区司法局安帮科、区新航工作站、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3支工作力量,培育了播爱新航、播爱心声、播爱书香、播爱扶苗等4个项目工作室,设立了执法监管、教育服务、社会帮教、调研宣传等4个部门,有公务员、文员、社工、志愿者等组成,使社区矫正中心成为全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回归人员教育帮扶的规范化工作平台。二、注重制度建设,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岗位职责为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社区矫正中心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重点,建立了一整套较完备的工作制度。执法监管部,负责社区矫正人员审前调查评估、法律文书接收、报到宣告、变更及奖惩审批等执法监督类工作;教育服务部,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测试评估、教育学习、个别化方案及项目工作督导等教育矫正类工作;社会帮教部,负责帮教志愿者的组织动员,联系各类社会资源,协助解决两类人员回归后的实际困难;调研宣传部,主要负责中心的法律政策研究、调研走访、人员培训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一方面,各部门根据职责,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办事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每周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全程签名、责任到人、流转明确的执法文书交接制度,以及按街道细分、档随人走、每人一档的归档制度。另一方面,矫正中心联合公、检、法等职能单位建立了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和每周四联络员例会制度,并且设立了检察官和民警工作点,加强工作联动与监督,确保工作衔接到位、执法规范统一。三、立足区情实际,创立“门诊式”社区矫正流程徐汇区结合中心城区的区情特点,合理划分区司法局和街镇司法所的职责分工,明确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宣告、解矫、文书交接等执法工作由社区矫正中心集中受理,逐步形成以“报到宣告-测试评估-科学分类-制定方案-个别处遇”为内容的“门诊式”工作流程。一是集中宣告。每周两次在中心宣告室对已报到人员进行集中宣告,检察、公安部门及社区矫正小组一起参加,有效杜绝了因衔接失误或“多头执法”而造成的脱漏管问题。矫正人员完成报到或宣告后,随即对其进行心理测评、需求评估和面谈咨询,提出矫正措施建议,配合司法所制定个别矫正方案并跟踪方案落实情况。二是集中教育管理。针对矫正人员的不同类别,有计划的安排集中教育或社区劳动,与街镇共同实施“以改善认知、疏导情绪、促进自新为内容,以科学评估、分类矫正、组合实施为方法”的矫正教育措施。三是加强规范。中心针对调查评估、纳管衔接等各个矫正环节制定了标准化的执法流程和统一的用词行文规范,由执法监督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通过每周工作例会研究汇总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形成专报或工作提示向有关部门及司法所进行通报,加强问题整改。四、依托信息技术,创新社区矫正监管手段徐汇区司法局依托市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系统,在该区公检法各政法部门的支持下,开发了区级“网上矫正中心”平台:一是政法信息交互系统。实现了法律文书在区各政法单位间的无缝对接,“一判即见”的传递方式,有效弥补了在本区域内因文书寄送延迟或差错而造成的脱漏管漏洞。二是社区矫正人员考勤系统。准确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的情况并同步录入工作管理系统,提高台账记录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个别矫正管理系统。在原系统基础上,增加了“菜单式”的矫正建议和“记账式”的矫正记录,通过“信息人卡”及“矫正日志”帮助管理者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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