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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深化“七个规范”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3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普陀区司法局深化“七个规范”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规范社会调查工作。就被告人和拟假释、保外就医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措施,提出客观评价和建议,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二是规范交付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的交付衔接机制,推广应用“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交接方式,有效减少社区矫正人员漏管和脱管。三是规范接收和解除矫正。做到登记有表格、谈话有笔录、宣告有文书、告知有章法、权利有保障,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在刑意识。四是规范日常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矫正宣告、日常行为奖惩、司法奖惩、公益劳动等重大事项公开。五是规范矫正小组建设。组织司法所专职干部、公安民警、矫正社工、志愿者等人员成立矫正小组,根据矫正对象的罪名、年龄、心理测评结果等信息,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提高针对性。六是规范心理矫正方法。提供层次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防范和降低潜在社会风险。七是规范矫正档案工作。按时整理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并统一归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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