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0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近年来,杨浦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探索完善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机制,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关爱等工作,效果较好。一、突出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地位一是纳入局党委工作重点。局党委高度重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工作,大力抓好推进,对于需要与相关单位协调的工作,积极出面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纳入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重点。在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局党委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要点中,都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内容。三是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效能评估重点。从区域层面讲,把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工作纳入法治化城区建设效能评估内容;从部门层面讲,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努力形成调研、部署、督查、考评环环相扣的运行体系。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机制。专门编写《杨浦区高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集》,成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为学校、社区提供“菜单式”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今年,还实践“三区联动”理念,引进大学法律资源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杨浦实践教育基地,成立了暑期青少年模拟法庭。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机制。先后与区检察院等5个单位联合会签《关于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试行)》,与杨浦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在刑事侦查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在区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开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形成了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工作构架。三是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规定》,在受案范围、调解程序、调解期限以及协议履行等方面形成规范。今年6月,又对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行两方面的完善。一方面,认真做好与区检察院未检科的工作对接,直接受理检察院委托的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在检察院正式委托前,了解当事人初步调解意向后,人民调解员主动参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谈话过程,提高调解效率。新机制实行至今,共受理区检察院委托的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4起,成功调处2起,社会效果良好。四是完善服刑在教人员和社会回归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杨浦区关爱工作制度》,组建由同济大学政法学院22名学生组成的大学生志愿者队伍,为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提供关爱志愿服务。会同五角场监狱开展“安置帮教送关爱,法律援助进大墙”主题活动,与五角场监狱、同济大学政法学院共同签订“关于对五角场监狱在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关爱工作协议”,三方联手开展关爱活动。近年来,共对115名杨浦区服刑在教人员和社会回归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了帮困送温暖、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三、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权工作的探索一是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设施建设。根据市公、检、法、司《第三次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纪要》精神,要建立“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为落实这一要求,将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整合公、检、法、司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资源,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劳动场所。二是进一步探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工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由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安侦查阶段开展社会调查,调查对象除本市户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外,还扩大到在上海有实际居住地或在上海就业、就学满6个月以上的非上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涉嫌犯罪前后的表现以及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等情况,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未成年人量刑的参考依据。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配合,摸索总结工作规律,尽快使这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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