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赌博中男子与同伙联手赢对方,当被对方发现后要求其退赌资时,又暴力要挟同伙退赌资后据为己有。近日,旺苍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咨询成都律师),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和项某在与李某赌博时用“出老千”的方法赢得李某人民币1.2万元。2011年4月11日,李某得知被骗后遂找刘某退还赌资,二人发生口角并互殴,后双方协商由刘某退还李某赌资8000元。4月12日,李某要求项某退还被骗赌资,项某答应退还4000元。4月13日,刘某打电话要求项某向其退还分得的赌资,项某表示已就退还赌资事宜跟李某达成协议,不愿意给刘某拿钱。刘某随即安排人将项某带到一茶楼包间。当项某刚表示不愿意拿钱时就被人打了两耳光,并有人拿出匕首要项某拿出5000元了结此事。项某被迫给妻子打电话,当天下午5时许,刘某等人拿到5000元现金后,才让项某离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采用要挟手段索取他人钱财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在案发后积极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