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复婚起纠纷 致人轻伤领徒刑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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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约前妻协商复婚过程中,前妻的男友龙某来到现场,双方发生纠纷,胡某一酒瓶将龙某打伤,为此换来的是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2年3月13日,胡某约前妻张某到县城一酒吧商谈两人复婚事宜。期间,张某的男友龙某打电话得知张某所在地点后来到酒吧,胡某与龙某发生争吵,龙某将胡某推倒,胡某随即捡起地上的一个啤酒瓶打在龙某的头部。龙某受伤后到黔西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3天,经鉴定,龙某的伤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受害人胡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受害人就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法院决定对胡某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