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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运输毒品 罪行暴露被逮捕

发布时间:2014年5月8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为了偿还赌债,铤而走险跨省运输毒品,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陶某。

  2011年,广西鹿寨县的陶某因欠下赌债,便想通过做生意赚钱偿还赌债。于是找到韦某(在逃),问其是否有生意可做,韦某称找到后会联系陶某。2013年1月初,韦某主动联系陶某让其到百色、云南一带探路。接到韦某的电话后,陶某一个人便从鹿寨县坐车至百色、田林,在转到云南砚山县等地探路,并将探路的情况告知韦某。2013年3月3日,韦某联系陶某,让他从云南砚山县带毒品至鹿寨县,等事成后便会给陶某一万元人民币作为报酬。于次日,陶某从鹿寨出发,按着先前走过的路线去到云南砚山县,然后在砚山县住下等待韦松的通知和下一步计划。

  2013年3月12日晚,韦某联系陶某,告诉陶某3月13日早到砚山县汽车站门口等,会有人拿三块毒品来给陶某。第二天陶某在砚山县汽车站门口等时,有一骑着摩托车的陌生男子在砚山汽车站门口将一个装有三块毒品海洛因和一千元钱的绿色环保袋交给陶某。陶某接过环保袋后,就把钱拿出,用自己的毛衣将三块毒品包裹,放置在绿色环保袋中。然后从砚山乘坐班车至广南县,再从广南县转乘至西林县。途中经过西林县时,被在西林县八达镇汇宏公司大门前公开查缉毒品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陶某携带的绿色环保袋中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三块(净重1076.6克)。抓获归案后,陶某对自己运输毒品海洛因的行为如实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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