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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主要程序的规

发布时间:2022年7月5日 来源:上海辩护律师     http://www.shbhflw.com/

Tags: 自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主要程序的规  

  文淳光律师,上海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自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本文主要介绍自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1.自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自诉案件,一般属于性质不很严重,法定刑也较轻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


  对于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由被害人自行决定。被害人可以同加害人自行和解,也可以通过调解使纠纷得到解决,必要时,当然也有权提起诉讼。


  自诉案件起诉后,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被害人还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诉。


  2.自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义务。


  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其诉讼义务主要有:


  被害人对于在自诉状中提出的指控,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自诉人不能提出足够的证据,或者在起诉后不能补充必要的证据,就要承担被驳回起诉的后果。


  自诉入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按期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依法按撤诉处理。


  在法庭审理中,自诉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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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主要程序的规

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简化办案过程,体现诉讼经济,符合审判实际的需要。但是,简易程序要在确实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简化。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在法庭审理中主要就是要保证被告人有充分的陈述和辩护、以及必要时的辩论。这些程序内容,本条明确规定了下来。需要简化的内容,主要是对于是否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甚至包括法庭辩论等程序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掌握。因为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案情简单、罪行较轻,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简化了也不会影响到正确定罪量刑。这类案件,实际上被告人对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供认不讳的,实际中人也没有必要每个案子都出庭。因此,本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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